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原则
?甲、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丙类生产厂房中排出的空气,如含有燃烧或危险的粉尘,应在通风机前设滤尘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下限的25%之后,再循环使用。
?甲、乙类生产厂房用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且其排风设备也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一起。
?防爆空调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防火体系,防止和控制火灾的横向、竖向蔓延。
?管道在防火分隔处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且高层建筑的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能有效地控制火灾蔓延,白铁通风公司,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
?穿过楼层的垂直风管要求设在管井内,常见防止回流的措施如下。
①增加各层垂直排风支管的高度,使各层排风支管穿越两层楼板;
②排风总竖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风支管分层与总竖管连通;
③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④在支管上安装止回阀。
?厂房内有危险的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危险的房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以防止火灾通过风管道蔓延扩大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质的房间,设置排风设备时应采用独立的排风系统,白铁通风工程,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其排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应通向安全地点进行泄放。
防爆空调排风口设置的位置:
比空气轻者,应设在房间的顶部;
比空气重者,则应设在房间的下部。
进风口的位置应布置在上风方向,并尽可排气口。
?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
?防爆空调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和不燃性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在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在穿过处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以防火灾蔓延。有危险的厂房,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和车间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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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烟防火阀或排烟口的设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 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构成的储烟仓内;
2、 走道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其边沿与吊顶的间隔不应大于0.5m;
3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体系联动敞开排烟区域的排烟防火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敞开设备;
4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邻近安全出口相邻边沿之间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1.5m;
5 、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更大容许排烟量,更大容许排烟量应按照本规范第5.2.12条的规矩计算判定。
6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当排烟防火阀或排烟口设在吊顶内,经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应契合下列要求:
1 、封闭式吊顶的吊平顶上设置的烟气流进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且吊顶应采用不焚烧材料;
2 、非封闭吊顶的吊顶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应均匀安置。
排烟体系与通风、空气调节体系宜分隔设置。当合用时,应契合排烟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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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的要求进行检查:消声器所选用的材料,白铁通风工程,其防火、防腐、防潮和卫生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消声器框架必须牢固,共振腔的隔板尺寸正确,隔板与壁板结合处贴紧,外壳严密无漏。散状充填的消声材料,按规定的密度铺设均匀,有防止下沉的措施;消声片单体安装后,固端必须牢固,片距均匀;消声器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并单独设置支(吊)架;穿越沉降缝风管之间连接及风管与设备连接的柔性短管采用外刷防火漆的帆布制作在风管与设备连接柔性短管前,风管与设备接口必须已经对正,不得用柔性软管来作变径、偏心。安装柔性短管时应注意松紧要适当,不得扭曲。空调支管至风口之间的连接采用带保温层的金属软管,软管与风口及与风管接口采用的卡箍进行连接。软管较长时,必须在中间部位设置吊架,但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得超过2米。